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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县国共抗日合作谈判旧址——李家大屋

发布时间:2025-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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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县国共合作抗日谈判旧址——李家大屋,位于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白鹿洞街道龙门池社区。

1938年3月18日,按照郴县国共双方此前之协商,双方各派5位代表前往郴州城郊龙门池村李家大屋举行抗日合作谈判。围绕郴县国共两党合作抗日,达成三条协议:(1)组成统一的抗日动员部,开展宣传活动;(2)凡参编国军部队准许在郴州城外训练;(3)城乡民众自捐抗日的粮食、资金,统一交县财政局,由县政府统一上交国库和开支。郴县国共两党合作抗日协议签订后,郴州城乡进入了抗日斗争高潮,在郴州人民的抗日战争史上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李家大屋始建于清嘉庆年间,坐东朝西,占地面积2283平方米。主楼为二层,砖木结构、清水砖墙、小青瓦,马头式封火山墙,屋中间有采光天井,天井修建规整,皆以青石砌筑;走廊布局四面相通,青石铺地,院落门坊镌刻花、鸟、虫、草,工艺简洁,大门上方有“文教家声”横额,整体建筑结构保存较好,为典型的湘南民居四合大院。

2011年1月,湖南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021年7月,郴州市人民政府公布为区(县)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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