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里怀
人物简介
湖南省资兴市人。1928年参加湘南起义,加入中国共产党,4月随湘南起义部队上井冈山。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任红四军三十二团营技术书记,第二纵队连党代表,红四军军部参谋长,红三军第七师作战科科长、代师长,少共国际师师长,红五军团参谋长,红四方面军第一局局长,红四方面军红军大学教员、上级指挥科科长,红军大学第四、第六队队长等职。参加了长征。
抗日战争时期,历任八路军留守兵团参谋处副处长、处长、参谋长,冀鲁豫军区参谋长等职。
解放战争时期,任东北民主联军长春卫戍区司令员,吉林省军区司令员,吉黑纵队司令员,独立第三师师长,东北野战军第六纵队副司令员兼参谋长,第一纵队副司令员兼参谋长,第四野战军四十七军军长,湘西军区司令员等职。
共和国成立后,任志愿军第四十七军军长、中南军区空军司令员、广州军区空军司令员、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副司令员兼军训部部长等职。1955年被授予中将军衔。荣获一级八一勋章、一级独立自由勋章和一级解放勋章。1988年荣获一级红星功勋荣誉章。
是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第九至第十一届中央委员。在党的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上被选为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