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克诚
人物简介
湖南省永兴县人。192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28年参加湘南起义,4月随朱德、陈毅上井冈山。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任永兴赤色警卫团党代表兼参谋长,红四军第十二师三十五团党代表、团长,红三军第四师政治委员、军政治部主任,红三军团政治部代主任,中央军委卫生部部长,红军总政治部组织部部长等职。参加了长征。
抗日战争时期,任八路军一一五师三四四旅政治委员,八路军第二纵队、第四纵队政治委员,第五纵队司令员兼政治委员,新四军第三师师长兼政治委员,苏北军区司令员兼政治委员,中共苏北区委书记等职。
解放战争时期,任西满军区司令员兼副政治委员,中共西满分局代理书记,东北军区副司令员兼后勤司令员,中共冀察热辽分局书记兼军区政治委员,天津市军管会主任、中共天津市委书记等职。
共和国成立后,任湖南省委书记,湖南省军区司令员兼政治委员,解放军副总参谋长兼总后勤部部长、政治委员,中央军委秘书长、国防部副部长,总参谋长等职。1955年被授予大将军衔。荣获一级八一勋章、一级独立自由勋章和一级解放勋章。
是第一、第二届国防委员会委员,中国共产党第七届中央委员,第八届中央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第十一届中央委员。在中国共产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当选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第二书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