粟裕
人物简介
湖南省会同县人。1927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参加南昌起义。1928年参加湘南起义,4月随朱德、陈毅上井冈山。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任红十二军连长、营长、支队长,六十四师师长,红四军参谋长,红一军团教导师政治委员,红十一军参谋长,红七军团参谋长,红十军团参谋长,红军北上抗日先遣队参谋长,挺进师师长,闽浙军区司令员等职。坚持了南方三年游击战争。
抗日战争时期,任新四军第二支队副司令员,先遣支队司令员,新四军江南、苏北指挥部副指挥,新四军第一师师长兼政治委员,苏中军区、苏浙军区司令员兼政治委员,苏中区党委书记。
解放战争时期,任华中军区副司令员,华中野战军司令员,华东野战军副司令员、代司令员、代政治委员,第三野战军副司令员、华中军政委员会副主席。
共和国成立后,任华东军区暨第三野战军副司令员,解放军副总参谋长、总参谋长,国防部副部长,军事科学院副院长、第一政治委员,中央军委常委。1955年被授予大将军衔。荣获一级八一勋章、一级独立自由勋章和一级解放勋章。
是第一至第三届国防委员会委员,第三、四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第七届候补中央委员,第八、九、十一届中央委员。在中国共产党中央顾问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当选为中央顾问委员会常务委员。

